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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為促進農田廢舊殘膜回收,減少農田白色污染,從2014年12月1日起,新疆將全面強制推廣使用厚度為0.010毫米以上的高標準農膜,比全區農田中廣泛使用的0.008毫米的薄膜增加了0.002毫米。
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修訂的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於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,標準代號為DB65/ 3189-2014這一新標准將此前的農膜“推薦性”地方標準修改為“強制性”地方標準,並對地膜技術要求主要指標做了較大修改:地膜厚度取消國家92標準0.008毫米最小公稱厚度,繼續保持2010地方標準最小公稱厚度 0.010毫米,還增加了0.012、0.014、0.20毫米三個公稱厚度。同時增加了推薦使用天數:厚度0.010毫米、0.012毫米為180天;厚度0.014毫米、0.020毫米為360天。
  據瞭解,新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棉花生產中推廣應用地膜技術以來,地膜已經成為新疆農業生產上不可或缺的一種生產資料。但是使用地膜造成的“白色污染”也日趨嚴重,已嚴重威脅並開始破壞新疆農業生產環境和自然環境,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。據農業廳調查,目前,新疆大部分地區土壤耕作層地膜殘留量逐年遞增,其中在棉花主產區土壤耕作層地膜殘留量達每畝16.88公斤,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-5倍。其中主要原因是多年來農民為減少生產成本大量使用0.008毫米以下超薄地膜,這些地膜老化快、易破碎,難回收,再加上人工撿拾成本高,回收再利用網絡不健全,以及各級政府和廣大農民對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率不高,全區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率不到10%,農田“白色污染”治理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。
  新疆農業廳2013年在尉犁縣組織試驗,結果證明0.01毫米厚度的地膜回收率能達到85%以上,甚至到90%,這大大減少了地膜對土壤的污染,而0.008毫米厚度的地膜因太薄易碎裂,回收率極低,只有35%。地膜新標準發佈實施後,新疆自治區經信委、輕工行辦將組織對地膜生產企業做好新標準的宣傳,並組織地膜生產廠家按新標準及時開機生產保證市場供應。  (原標題:新疆發佈地膜新標準遏制“白色污染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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